高价收V
不想卖的可以租
50元-180元/天……
【资料图】
躺着赚钱的“好事”往往暗藏陷阱
千万别尝试
近日,长子县公安局南漳派出所办理一起帮助电信诈骗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三名。
今年2月底,长治籍青年李某某为赚取零花钱,在各类网站和贴吧寻找兼职。不久,一则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租用私人微信账号打广告,每日租金80元至130元不等……”只要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出租或出借,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获得令人心动的报酬。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李某某在网上联系到“上家”。对方称,只要扫码登录成功,就能如约收到80元/天的“租借费”,并表示他们主要用来在微信群里打广告,不会影响其微信日常使用。在初次尝到甜头后李某某又将身边的朋友富某某、赵某某拉来一起干起出租微信的“业务”。
经查
李某某、富某某、赵某某
主观上明知自己的微信号
被用于实施诈骗行为
还继续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
目前
嫌疑人李某某、富某某、赵某某
因涉嫌帮助电信诈骗
被长子县公安局南漳派出所依法
作出行政罚款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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