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资料图】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中相关事项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二、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
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 项进行了核
查,认为:
—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上述
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
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
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223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三、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中相关事项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数量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四、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
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 项进行了核
查,认为:
—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上述
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
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974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六、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 汇风险,能
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
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公司保证拟开展的衍生品
交易的保证金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上述业务。
七、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
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
形。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开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八、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 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英 刘中华 宋宇红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