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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厦门2月13日讯(记者薛志伟)福建省厦门市近期出台的《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提高企业境外参展补助,充分发挥稳增长政策效应,保证政策措施不断档、工作力度不松懈。
“按照新政策,我们公司月销售额没超过10万元,不用缴纳增值税,相当于每月给公司增加了利润。”厦门市湖里区创新园识象(厦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鹏正说,减免增值税对他们这样的小微企业而言,是困难时期维系经营的一笔发展金。
在加大援企稳岗方面,厦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支持企业运用“用工调剂”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发放新招职工以工代训补贴。根据新政策,首次来厦门务工的人员,在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费满3个月后,企业还可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支持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首贷贷款予以1%贴息。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建辉表示,去年厦门共出台4批稳增长政策,累计释放政策红利超430亿元,取得良好成效。一季度是全年的风向标,要抢抓当前经济加快复苏的窗口期,在开年之际推出一批影响大、效果好的政策措施,目的就是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